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河北石家庄市区停车场备案工作即将全面开展

2021-10-21 14:13:40 来源:河北新闻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 通讯员郭俊岭)10月23日,《石家庄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自办理完营业执照、税务等相关手续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资料向停车场所在地辖区交警大队备案。非经营性的公共停车场由停车场产权单位进行备案。目前,石家庄市区主城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长安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先行开始备案前的准备工作。

备案人需准备以下材料:机动车停车场备案信息表。(请关注“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微警务”板块,打开“交管便民一网通”即可下载表格电子版)经营性停车场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要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代办人需携带授权办理委托书。合法使用场地的资料(权属证明:土地证明,如存在租赁关系,合同需在有效期内;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应提供宗地图,以及其他权属证明材料)。

考虑前期备案停车场可能较多,各交警大队将以辖区街道办为单位,逐批进行。请办事群众关注各街道办或交警大队的办理通知。或提前电话联系,不要盲目扎堆办理。

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桥西交警大队具体受理窗口:桥西区新石北路城角街东行200米路北桥西交警大队303室。

办公电话:85858455

新华交警大队具体受理窗口:新华区友谊北大街和平路北行250米(桥头)路西新华交警大队3楼316室。

办公电话:85858481

长安交警大队具体受理窗口:长安区中山路建华大街交口东行200米路南中山路470号长安交警大队二楼210室。

办公电话:85858684

裕华交警大队具体受理窗口:裕华区塔北路雅清街交口北行30米路西雅清街34号裕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3号窗口

办公电话:85858553

高新区交警大队具体受理窗口:高新区天山大街汾河路交口东行60米路北天山大街55号高新区交警大队501房间

办公电话:85858580

循环化工园区交警大队具体受理窗口:循环化工园区交警大队办公楼1楼110房间

办公电话:85858879

责任编辑:高小茹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