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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

2021-11-18 03:25:4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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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

河北日报讯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全省科技创新水平,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强有力支撑,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

(一)激励各地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加大对设区市研发投入增长的奖励力度,“十四五”期间,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高于上年的设区市,每增加0.01个百分点,奖励100万元;对研发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设区市给予一次性5000万元奖励,用于推动科技创新活动。

(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十四五”期间,推行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科技型企业,省财政按照企业上一年度享受优惠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新获批国家级创新平台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用于自主科研开发、合作研发、成果转化、科研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等。

(三)推动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省属重点工业企业科技投入通报制度,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措施。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建立创新平台,到2025年,实现国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四)支持高校院所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加大对高校院所科技经费支持力度,引导增加基础研究投入、深化产学研结合等。建立研发投入通报制度,将研发投入纳入省属重点骨干高校、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资源配置、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二、加快建立科技人才资源竞争优势

(一)大力培育引进战略科技人才。实施“燕赵雄才计划”,在重点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遴选一批科技领军人才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十四五”时期在打造战略科学家方面取得突破。对全职引进的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在落实现有支持政策基础上,按照科研经费补贴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资金补贴。

(二)打造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大幅提升对省高端人才、“巨人计划”、省管优秀专家、青年拔尖人才等科技领军人才的年度支持力度。围绕集聚产业“高精尖缺”人才,大力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引进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优秀创新群体予以稳定支持。

(三)壮大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实施“燕赵青年科学家”计划,对纳入序列的青年科技人才提供稳定支持,并给予燕赵英才服务卡(A卡)待遇。对申报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分别直接给予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

(四)建设海外离岸引智平台。按照“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原则,采用“政府支持+社会运行”模式,支持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和在发达国家设立国际教育、医疗合作中心和海外国际高科技企业研发中心等引智平台。

(五)加大国际人才引进力度。设立引才引智专项奖励,根据引进专家、项目层次、数量绩效评价结果,对引智工作机构进行奖励。设立“海外工程师”人才引进专项,引进一批我省重点产业和企业需求的“高精尖缺”专业技能型人才。

三、加快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

(一)实施基础研究“攀登计划”。吸引和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聚焦制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融通发展。

(二)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计划”。聚焦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等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开展研究,解决制约产业转型升级中装备创新、数字赋能、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三)实施新兴产业“隆起计划”。聚焦现代通信、新型显示、机器人、生物医药、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战略新兴产业,凝聚全省优势科技力量,着力突破一批“卡脖子”和“杀手锏”技术。

(四)实施未来产业“引领计划”。围绕前沿技术引领的未来产业,对重大技术研发、企业主体培育、重大项目建设、高层次创新团队引进培养等给予支持。

四、加快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一)加快建设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建立科技成果供需库,实现科技成果供给信息和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全入库,采取线上挂牌、线下撮合、路演对接等手段促进签约转化,到2025年建设展示交易中心分中心15家以上,加盟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少于50家,与国内高校院所共建成果转化中心不少于20家。

(二)建设科技成果前期评价平台。依托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客观科学的专业化科技成果前期评价平台,推动形成“制定标准—优选成果—设定目标—防控风险—精准投入—有序退出”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三)建立“直转”激励机制。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属于省级及以上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奖励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给予资金支持,用于后续试验、推广,直至形成新工艺、新产品等。

(四)打造新技术应用示范场景。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的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领域的新技术应用,打造一批新技术应用示范场景,为企业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场景条件。

(五)加快建设中试熟化平台。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和重点县域特色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支持地方政府与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在高新区、经开区等共建一批中试熟化平台,推动平台共享共用。

(六)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支持高校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支持我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常态化培育技术转移人才,探索设立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制度。到2025年实现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技术转移机构全覆盖,全省技术转移人才达到3000人。

五、加快建设高端科技创新平台

(一)建设河北省实验室。“十四五”期间,面向国家战略和我省发展需求,采用“各市牵头、省市共建”方式,依托有实力的企业、高校等创新主体,在钢铁、网络通信、新能源与智能电网等领域组建河北省实验室。

(二)加快建设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围绕突破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组织重大攻关专项,打通技术与市场通道。围绕重点产业链,实施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聚焦“早精尖”技术开展科技招商。实施科技人才引育专项,引进和培育一批集创新与创业于一体的科技企业家。

(三)建设河北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依托我省有实力的高校,在数学、生物、物理、化学等优势学科领域布局建设一批河北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打造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学术高地和原始创新策源地。

(四)共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依托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北京),于2022年和2023年分别建成河北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雄安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吸引全球创新力量聚焦河北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六、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一)推动企业研发能力提升。对首次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用于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等。在细分领域对标培育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十四五”期间,在我省主导产业领域,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旗舰级”省技术创新中心。

(二)打造科技领军企业。在我省重点产业领域,重点培育一批“链主”型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牵头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

(三)加快培育独角兽企业。支持独角兽培育企业开展颠覆式创新,推动新技术和新模式应用。对达到独角兽企业标准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性后补助。

七、加快打造开发区创新高地

(一)推动开发区提档升级。以国家高新区为依托,创建河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沧州、衡水、邯郸和邢台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支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等有条件的省级经开区升级国家级经开区。对于新获批认定的国家高新区给予资金支持,用于开展园区建设、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育等。

(二)完善创新型企业育成体系。鼓励市县政府支持开发区内各类主体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育成链条。到2025年全省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三)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构建基于创新定量评价的科技企业增信机制,对于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的高新区,根据积分评价结果给予资金支持,用于加快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企业。

八、加快拓展科技开放合作新渠道

(一)深化全球科技合作。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聚焦我省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启动实施国际联合研发计划,面向全球以“揭榜挂帅”模式组织国际创新大赛,引进国际创新团队,携手省内创新主体解决技术难题。

(二)打造科技开放合作“重要窗口”。围绕重点国别、重点领域,组织“国际技术直通车”。实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专项,重点支持高新区、经开区、自贸区建设国际创新园,培育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企业,在全球创新高地建立海外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建设国家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示范区。

(三)深化省院省校开放合作。实施省院省校合作计划,共同组织实施中科院科技成果区域创新合作项目,促进中科院科技力量和科技成果向河北集聚与转化,依托当地科技服务机构,布局建设“双一流”大学引智工作站,引技术、引项目,招人才、招机构。

九、加快构建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

(一)全面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与企业、农业合作社、基层一线进行对接,开展科技精准帮扶,构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室“三位一体”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

(二)布局企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研究制定企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方案,完善现有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功能,引入创意设计、技术研发、技术评价、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标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三)大力推进创建“工业诊所”。创建一批“工业诊所”,围绕企业转型中存在的技术、产品、管理、市场等问题进行“把脉问诊”,形成“体检报告”、编制“诊疗方案”、提出个性化“治疗措施”。

(四)强化“金牌科技服务驿站”服务。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落实,加强省市两级科技政策培训服务中心建设,培育一批专业、规范、高效的“金牌科技服务驿站”,为企业知晓、衔接、享受科技政策提供管家式服务。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技创新工作摆上发展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充分发挥各级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努力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

(二)加大财政投入。严格落实财政对科技投入只增不减要求,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稳定性和竞争性支持相结合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科技创新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支持。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以创新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决策容错机制,减少因实施创新项目出现工作过失或影响任期目标的行政追责和效能问责风险。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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