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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了新修订的《河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办法增加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完善了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强化了质量规范性管理。
在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方面,办法明确了在原有三项筛查病种基础上,将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三种常见新生儿疾病纳入新生儿疾病筛查。扩大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为进一步降低新生儿致残致死率,持续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在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方面,办法明确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由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网络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构成,进一步健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设,完善了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将有效保障新生儿疾病早筛早诊早治率。
办法还强化了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规范性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要求和人员资质,要求严格执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实验室严格接受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监测和考核评估,切实保障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
新修订的《河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记者王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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