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健达花苑业主展示开发商发的交房通知书,收费项目共10项。
河北新闻网4月8日讯(记者常方圆)《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落地实施已7个多月,其中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等费用。然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想拿钥匙先拿钱,想装修先交押金”的霸王做法仍普遍存在,令许多购房业主头疼不已。4月8日,记者跟随石家庄市新华区物价局执法人员一起,接业主举报后到石家庄健达花苑小区现场执法。
说不清的收费项目,小区业主意见大
在健达花苑小区门口,新华区物价局局长韩雨平、新华区物价局检查所长刘志强等3名执法人员先见到了业主刘慧等人。刘慧提供了一份开发商石家庄豪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给业主的交房通知书,通知书上标明了业主收房前需要交纳的费用共10项。其中,业主们质疑装修和公共设施保护押金3000元/户、有线电视初装费698元/户、2015至2016年度暖气费等收费不合理。此外,开发商“不交钱不能拿钥匙”的强硬态度,更是让业主们气愤。
韩雨平逐项分析,3000元的装修押金明显违反《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有线电视相关费用可由物业公司代收,但不应强制捆绑收取,业主应有选择不交的权利;收取2015至2016年度暖气费虽无可厚非,但时间过早需开发商作出说明。
带着业主提供的材料,物价执法人员决定先不亮明身份进入小区了解物业收费的实际情况,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