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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教师资格考试最新公告!注意这些新变化

2021-12-07 09:32:0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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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最新发布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哪些人可以报名?何时报名?今年有哪些新变化?一起来看↓↓↓

重要提示: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本次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审核。为了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参加本次面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21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1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含在2021年下半年参加过单科考试的考生)。

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注:户籍在河北省内的已毕业考生不需要居住证。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暂住证、暂住凭证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此专业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双向备案”)在校三年级学生。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廊坊市报考。

4.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特别提醒:

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9日9:00-12月12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2.2021年12月10日9:00-12月15日17:00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注:审核期间已报名考生仍可修改个人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15日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2年1月3日-1月9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2年1月8日-11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2年3月1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各考区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87060956

邯郸:0310-3113996,3113963

邢台:0319-2290718

保定:0312-5065856,5881917

廊坊:0316-5908655

衡水:0318-2120088

沧州:0317-3175307

秦皇岛:0335-3087085, 3537918

唐山:0315-2801353

张家口:0313-2561383

承德:0314-2131206,2130603

省认定中心:0311-66005783

(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正定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新乐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市工业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隆化县职教中心

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怀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万全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固安县职业中学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易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青县幼儿师范学校

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

任丘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邢台技师学院)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内丘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邯郸市职教中心

定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河北商贸学校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11日举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精神,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考生入场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三、所有考生考试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2)。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七、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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