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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震后10秒内可出地震预警信息

2021-12-29 17:51:09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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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2月29日上午河北省地震局召开的“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震后10秒内可出地震预警信息

加强地震预警管理,有效发挥地震预警作用,是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据介绍,2018年国家地震预警工程开始建设,我省作为全国第一批先行先试建设单位,率先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了各类地震预警台站1300余个,全天候监测我省及周边的地震活动,可在地震发生后10秒内给出地震预警信息。

《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震后10秒内可出地震预警信息

震后预警是减灾有效途径

该《办法》所称的地震预警,是指地震发生后,在破坏性地震波到达可能遭受破坏的区域前,利用地震预警系统自动快速获取地震信息,向该区域提前发出地震警报的行为。

地震发生后再预警是否有意义?河北地震台副台长毛国良解释说,地震波的传播速度每秒仅为5.5至7公里,相对电磁波的传播速度每秒30万公里要慢得多,地震预警系统通过对地震监测数据进行快速处理,将地震发生的消息用电磁波手段迅速地传给破坏性地震波还未到达的地方,由此破坏性地震波还未到达地方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如高铁、地铁、输油输气管线、水库等)、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医院等)和一般社会公众就有几秒到数十秒的时间,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或者避险。

《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震后10秒内可出地震预警信息

工作人员介绍地震预警系统

数据显示,我省是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7度以上高烈度区共11.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2%,其中有8个市、43个县(市、区)、312个乡镇位于8度以上高烈度区,地震灾害风险严重。我省环绕京津,地理位置特殊,人口密度大,工业企业多,地震所引发的社会效应远高于其他地区。实践证明,开展地震预警,是减轻地震灾害风险的有效途径。

预警信息可在震后10秒内速达

《办法》明确,地震预警系统包括地震预警监测系统、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地震预警信息播发系统、地震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地震预警应急处置系统等。

《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震后10秒内可出地震预警信息

工作人员介绍地震造成建筑物破坏的模拟场景

我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河北省地震局监测预报处(应急服务处)副处长张小涛介绍说,自2012年开始,便陆续在唐山、张家口、石家庄、秦皇岛等地开展预警台网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各类地震预警台站1300余个,全域平均台间距缩短至12千米,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部分地区达到1.5级,重点地区达到1.0级,台站密度和监测能力较以往有了质的提升,具备了秒级的地震预警和分钟级地震速报及烈度速报能力。

同时,我省积极拓宽地震预警发布渠道,一是为政府、企业、学校等专业用户布设了300余套预警信息终端,二是同广电、无线传媒等公司合作,在“大喇叭”、有线电视、网络电视(IPTV)等渠道上为社会用户提供地震预警信息服务,其中仅IPTV一项即可覆盖全省75%的城乡家庭。

擅发预警信息或追刑责

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和响应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才能确保地震预警活动有序开展。省地震局公共服务处(法规处)处长丁瑞同介绍,《办法》规定,地震预警信息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通过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预估地震烈度达到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条件的区域自动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不得编造和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

同时,为有效查处违法行为,该《办法》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或者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多方协作确保减灾实效

地震预警工作要取得减灾实效,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翟彦忠强调,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后,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响应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地震应急预案规定,依法及时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线工程和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要依法安装地震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和地震预警应急处置系统,地震预警信息接收单位要及时有效进行处置,避免或者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指定的播发媒体,要自动、高效、无偿地向社会公众播发地震预警信息。

同时,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地震预警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确保社会公众具备立即采取相应避险措施的能力。

《办法》中还专设“区域协同”一章。京津冀地缘相接、地域一体,在地震预警领域建立京津冀地震预警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协同非常必要。

(燕都融媒体记者许晓媛 吴春蕾文/图)

责任编辑: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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