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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发出首张“承诺制”法律援助承诺书

2022-01-05 15:00:2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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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高珊)从石家庄市司法局获悉,1月4日,在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河北石家庄首张实施“承诺制”审查模式的法律援助决定书正式发出。法律援助申请人高女士通过个人诚信承诺确认其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审查后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于当日为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已经不再是必要条件,申请人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并经法律援助机构核查属实后即可得到相应的法律援助。

据介绍,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诚信承诺制度,是法律援助工作在法律层面落实国家“放、管、服”政策的体现,该项制度的确立,将进一步方便法律援助申请人,提高法律援助机构服务效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律援助法明确规定援助申请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近年来,石家庄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落实法律援助法在便民服务方面提出的要求,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和优化服务的“加法”,2021年,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力度推进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51件,接听解答12348热线128000余个,接待来访咨询23000余人次。

责任编辑:马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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