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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将3月确定为“消费维权宣传月”

2022-03-14 16:33:5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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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3月14日讯(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今天,从河北省石家庄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石家庄市将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投诉受理等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并将今年3月份确定为“消费维权宣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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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石家庄市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摄

2021年,石家庄市各级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机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消费者至上”“消费者优先”原则,牢固树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理念,维权手段得到进一步优化、维权成果社会影响力大幅提升。

市场监管局围绕放心消费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总量达1467家,去年又成功创建18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41家市级“品质食品管理示范超市”、130家省市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餐饮“明厨亮灶”基本实现全覆盖,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高效推进;市商务局打造形成的商旅文体深度融合的“1+4+N”夜经济发展格局,推进夜经济,自2021年4月15日启动至10底结束,143家夜经济延时服务企业,夜间实现销售额58.36亿元,占到全天营业额的32.19%。市卫健委紧盯疫情防控,聚焦民生,2021年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900多起,严厉打击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市财政局安排消费维权专项资金,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比较试验、不断加强消费维权队伍建设。

2022年,石家庄市将坚持系统思维,强化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以“八个持续”精准施策,营造安全放心绿色消费环境。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不断扩大消费知识宣传面。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各部门所属监管行业、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等,进市场、进学校、进基层、进社区宣传活动;持续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商品和服务,有针对性开展比较试验和消费警示,传递正确的品牌消费信息。持续督促企业自律经营,强化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实现从被动解决消费者投诉到主动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转变,提振和增强消费者法治思想和维权意识。

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持续推进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持续全省第一位置。持续深化部门协同监管,扎实构建协调配合、联查联办、信息共享等机制,聚焦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法,开展专项治理。持续运用调解、约谈、点评、评议、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加大对重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的曝光。持续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在去年创建30家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再创建40家;持续建立健全消费者高效便捷快速的投诉调解处理机制,强化投诉分析、受理办结、织密维权网格,形成闭环处置,并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在全社会构筑起“天天3·15”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曹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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