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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公积金先交钱 石家庄鑫界9号院开发商向业主收取贷款保证金

2022-03-29 19:37:2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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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3月29日讯(记者宋梦华)近日,河北石家庄多位网民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石家庄市桥西区鑫界9号院开发商在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向业主收取5%贷款保证金。对此,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开发商收取个人保证金系开发商自身行为。石家庄市桥西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房产监管科回应,将于明日前往河北鑫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调查了解情况。

据石家庄市居民王华(化名)介绍,他2014年认购了石家庄市桥西区鑫界9号院一套面积为114㎡的房屋,并交纳了24余万元首付款。据王华介绍,鑫界9号院项目经历多次停工,直到今年预售许可证才办理下来。“预售许可证办理下来后,3月23日,鑫界9号院的销售顾问联系到我,称如果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交纳贷款额的5%作为保证金。销售顾问说因为公积金管理部门只给他们贷款额的95%,剩余5%要交房后才给,所以需要业主交纳5%作为保证金,待公积金管理部门给付剩余5%后,再行返还。”王华称,他需要办理50余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要向开发商交纳2万余元的保证金。“我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后得知,原来这笔保证金应该是由开发商承担,与购房者无关。”王华怀疑,鑫界9号院开发商将保证金转嫁给购房者。

图为王华与鑫界9号院销售顾问聊天截图。王华供图

对此,记者联系到王华的销售顾问,但该销售顾问却称对此并不知情。随后,记者又联系到河北鑫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但接线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当记者问及此事属于该公司哪个部门管辖,记者采访电话被挂断。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阳光理政”平台回复,该部门是按照与开发商签订的保证合同,按比例留存开发商的保证金,至鑫界9号院项目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债务人办理完成抵押登记,且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得抵押权后,解除开发商保证责任。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收款账户进行放款,不存在开发商所说的只放款95%。同时,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称,保证金是该部门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内容,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无关,该部门不会以保证金的名义向借款人收取任何保证金或其他费用,开发商收取个人保证金等行为,系开发商自身行为,建议王华向负责管理开发商的相关部门反映开发商乱收费行为。

对此,石家庄市桥西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房产监管科工作人员称,将于明日上午前往河北鑫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调查了解情况。


责任编辑:宋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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