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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检查、私自外出……涉及疫情防控 河北3地通报最新情况

2022-05-22 05:23: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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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赤城县

翻越高速、逃避检查!多人涉嫌违反防疫规定被罚

【案例一】

5月8日,徐某斌驾车从北京昌平出发,驶至汤泉出口约500米处,停车翻越护栏下高速,与提前约定的杨某卫互换车辆,由杨某卫驾驶徐某斌车辆驶离高速,后二人将车辆换回,徐某斌躲避防疫检查驾车回家。

因徐某斌、杨某卫二人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依据相关规定,徐、杨二人被行政处罚。

【案例二】

5月10日,张某文未经报备从北京昌平返回赤城田家窑,途经京礼高速大海陀路段,为躲避检查站,停车翻栏杆下高速,让事先约定的冯某卫开其车离开高速。依据相关规定,张、冯二人被行政处罚。

【案例三】

4月6日,杜某华驾驶货车在赤城大海陀高速口上高速时,用两部手机替换的方式隐瞒其行程码逃避疫情卡口检查。依据相关规定,杜某华被行政处罚。

【案例四】

拼车司机张某利、朱某、郑某瑞、李某根驾驶车辆经常往来赤城和北京之间。在途经我县检查站时逃避疫情检查被行政处罚,因涉嫌非法营运行为分别被交通运管部门罚款5000元。

截至目前,我县共查违法疫情防控案件23起,行政处罚27人。

友情提示:

当前时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任务依然艰巨。赤城县疫情防疫办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市外来赤返赤人员要提前进行报备;途经疫情防控检查站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真实的健康码、行程码;严禁绕行检查站、翻越围栏、车内躲藏,或教唆、帮助他人逃避疫情检查;避免乘坐黑出租、网约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逃避或协助他人逃避防疫检查、未经报备私自返赤等违规违法犯罪线索;对于违反防疫政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赤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唐山市乐亭县

警情通报

5月17日,乐亭警方依法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的违法人员宋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违法行为人宋某(男,40岁,庞各庄乡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全域管控工作要求,私自离家外出,并想通过执勤点外出,疫情防控值勤人员及时上前劝止,但该人不听劝阻,趁执勤人员不备通过执勤点,后被赶到的民警及时带回村,宋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的违法行为,乐亭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宋某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通告等有关规定,对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乐亭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7日

警情通报

乐亭县公安局继续组织开展社会面巡控行动,严打涉疫违法犯罪。5月19日,查处3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行政处罚4人。

案例1.经查,在疫情防控期间,何某私自进行收货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闫各庄派出所依法对何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2.兴乐海防派出所在辖区例行巡逻期间,在辖区黄海路某处发现赵某某、朱某某二人私自从中心渔港外出进入工业园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兴乐海防派出所依法对二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3.经查,5月19日17时许,违法行为人于某海私自外出,在大相各庄镇崔石潘各庄村被巡控民警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大相各庄派出所依法对于某海给予行政处罚。

迁安市

“迁安再次封控”是谣言信息!

5月21日下午,迁安市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再次封控!迁安,继续加油”网络信息。经与迁安市防控办核实,为谣言信息。目前,迁安市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迁安市委网信办提示大家:疫情防控,关乎你我!为保障迁安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请您仔细甄别网传信息,以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文明赤城、乐亭县公安局、网信迁安)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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