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

名单公布 辛集1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机构不合格

2022-09-19 14:54:01 来源:辛集发布微信

扫码阅读手机版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的

公   示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地产经纪活动,提高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质量促进健康发展,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的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经审核截至2022年8月30日,全市共有66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符合备案条件,11家不符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条件的将不得再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现予以对外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符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条件的66家经纪机构,名单如下:

不符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条件的11家经纪机构,不得再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名单如下:

为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群众,在进行房产交易时,要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请注意以下5点:

一是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规。通过经纪机构进行房产交易时,要仔细甄别查看相关证照,选择有资质已备案的正规机构办理。不轻易相信口头承诺,应要求经纪机构使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商定内容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并要对合同内容有所掌握,以此来避免合同陷阱。

二是进行交易风险要预判。仔细核验房源信息的真实性,确认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等情形。

三是交中介服务费要有约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由当事人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提供代办产权过户、贷款等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愿选择,并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约定。

四是交易资金要监管。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购买存量房(即“二手房”)应将购房款划入监管部门专用账户,由监管机构和监管银行对交易资金共同进行监管。

五是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若有发现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进行投诉举报。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311-83221682。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责任编辑:韩琳

相关新闻: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