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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最新通报!涉石家庄、保定、邢台、唐山、邯郸、沧州、衡水、张家口等地多家企业

2022-12-05 12:57:08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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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注册地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资格条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进行检查。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在企业资质资格方面,从全省抽取116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78家工程监理企业、16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方面,从全省抽取799家建筑施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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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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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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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接受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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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注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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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中不符合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资格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自通报公布之日起算,期限2个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接受检查的企业,于通报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企业法人带相关资料到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接受检查。要督促上述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复核,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资质由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注销资质;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依照有关规定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处理。对逾期未接受检查且未办理注销的,将依据有关规定撤回其资质。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于通报公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限期完成整改,并向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复查。对逾期未整改完成的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暂扣执行日期自通报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计算;建筑施工企业在暂扣期满复查不合格的,增加暂扣期限30日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在规定时间到场接受检查的建筑施工企业,于通报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材料,或通过政务服务网发起注销申请。对逾期未接受检查且未办理注销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责任编辑: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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