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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涉疫物资违法销售可被吊销营业执照!

2022-12-14 16:33:2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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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黄清标)邢台市政府网站日前发布《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稳定涉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在涉疫物资、重要民生商品营销中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将对查实的存有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者,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营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为落实邢台市委、市政府相关保供稳价工作要求,保障涉疫医疗药品、抗原检测物品、防护用品等涉疫物资和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相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邢台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有关经营者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合理制定所售商品价格。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超出自用正常存储数量、周期而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对其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一经查实,将对其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一经查实,将对其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不得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对其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据悉,该市市场监管部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时拨打电话12315举报、投诉相关违法行为,对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对查处的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并曝光。


责任编辑: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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