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聚焦河北

河北多地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3-01-02 05:20:29 来源:央广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央广网石家庄12月31日消息(记者卜岩)元旦春节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定不移,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双节”,河北多地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邢台

12月30日,“廉洁邢台”发布消息,日前,邢台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邢台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郑海林违规收受礼金、长期借用他人车辆问题。2014年至2019年,郑海林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9万元;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供自己使用。郑海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隆尧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献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9月,徐献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万元和一箱高档白酒。2012年至2018年,徐献贞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礼金共计3.1万元。徐献贞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二级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主任科员李菊英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8年至2021年,李菊英任内丘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购物卡共计1.45万元。李菊英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受到政务降级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4.临西县河西镇原一级主任科员李振波违规收受礼品、长期借用他人车辆问题。2016年至2021年,李振波任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烟酒、牛肉及土特产,折合共计1.3万余元;2017年至2021年,李振波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供自己使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邯郸

12月30日,邯郸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邯郸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邯郸市恒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原经理郝红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在春节等节日期间,郝红鹏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礼金和高档白酒、香烟。郝红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郝红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涉县水利局水政科原科长王麒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等问题。2020年至2022年,王麒彬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并收受烟酒等礼品。王麒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王麒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原所长李军海违规操办丧事并借机敛财问题。李军海为其母亲操办丧事及一周年、三周年、五周年纪念,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等人员赠送的礼金。李军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李军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磁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负责人吝志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春节期间,吝志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微信红包。吝志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吝志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保定

12月29日,保定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日前,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保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保雄公司原董事长孙志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问题

2020年至2022年,孙志强先后收受礼金和高档酒水等礼品,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孙志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孙志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市生态环境局望都分局副局长周海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2年4月,周海东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公司内部食堂安排的宴请。2022年7月,周海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蠡吾市场监督管理所原副所长代永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9至2020年,代永辉先后5次收受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3225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代永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代永辉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由四级主任科员降为一级科员。

定州

12月27日,“定州纪检监察”发布消息,日前,定州市纪委监委对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河北定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总司屯分公司(以下简称总司屯分公司)原负责人马强违规使用公款吃喝、旅游问题。2012年12月至2019年12月,总司屯分公司共产生烟酒费用支出计13308元、饭费支出计41585元,共计54893元,由马强签批后交原财务负责人杨月红在总司屯分公司入账报销。2013年6月至2016年7月,马强先后去杭州市、泰安市、青岛市崂山区旅游,住宿费共计1791元。马强将上述住宿费用票据签批后,交由杨月红在总司屯分公司入账报销。马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马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退休待遇由相关部门作出调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定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四级高级警长郝国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11月30日,郝国军的母亲去世,其在老家为母亲操办丧事,当天下午郝国军向市公安局政治处口头报备。办事当天,郝国军通知定州市人民医院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8人参加吊唁,并收受8人礼金。2022年2月,郝国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3.河北省定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校长苏书峰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20年1月3日、2022年1月7日定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校长苏书峰、副校长霍东岚违规发放补贴福利共计7585元,此款均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予以报销。2022年7月,苏书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霍东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张永猛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