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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须提前预约!石家庄4月3日起实行

2023-03-29 06:35:1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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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关于实行预约办理转移登记业务的通告,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自2023年4月3日起,对转移登记业务实行预约办理模式。

具体内容如下:

预约业务范围

二手房买卖、继承、赠与、析产、强制过户、购买商品房等转移登记业务。

预约时间

每天6:00-24:00为预约开放时间,可预约未来5日内的某一时间段办理业务。

预约工作日时间段按照行政区划预约对应大厅,并到对应登记大厅办理业务;

预约星期六、日时间段选择裕华大厅并到裕华大厅办理业务。

预约步骤

1.关注“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依次选择“登记工作”—“业务预约”,进入“预约取号”界面。

2.注册用户,根据界面要求,填写预约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密码,预约人需为买受方(买方/继承人)或买受方的代理人,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界面。

3.输入手机号和密码进入预约界面,选择“在线预约”,阅读“预约须知”,阅读结束后点击确定。

4.根据业务行政区域,依次选择业务大厅、业务类型和时间段进行预约。(时间段业务预约量显示0,则表示本时间段预约已满)。

5.预约成功后,显示“预约详情”,同时“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推送“预约成功提醒”消息,点击消息的“查看详情”可以查看“预约详情”,现场取号时请出示“预约详情”。

6.取消预约,登录“预约取号”系统后,打开“我的预约”,点击“取消预约”按钮,便可取消预约。

注意事项

1.请在预约时间段之前到达预约大厅取号,除预约9:00-10:00时间段外,其他预约时间段均可提前半小时取号。超过预约时间段,所取号码将排到所有预约号之后,请务必及时取号。

2.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日期只能预约一号、办理一笔业务,为避免出现预约后未到场办理现象发生,造成预约资源浪费,预约系统建立诚信机制,一旦纳入黑名单将无法办理预约业务。

3.如不能按预约时间段到场办理,请及时取消预约,提前至少一天在可预约时间段取消预约。

4.纳入预约范围的业务,严格执行预约办理制度,未预约的不再受理。除预约业务外,其他业务不用预约,可直接到大厅取号办理。

5.3月31日开放预约系统。


责任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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