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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倡导文明骑行,严查不佩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2023-05-19 10:39:35 来源:辛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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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综合治理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5月1日起,对违反《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未上牌、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示告知、警告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将予以罚款处罚。连日来,市交管大队开展专项行动,严查不佩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倡导文明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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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安全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现场赠送礼品

在方碑大街与教育路交叉口,交警对安全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奖励,赠送精美礼品;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依法对其进行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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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未按规定佩戴的骑乘人员开具警示单

自5月1日起,辛集市共警示警告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030起。据了解,我国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致死案例中,超80%为颅脑损伤导致死亡,而骑行时正确佩戴合格头盔,能使头部受重伤危险系数减少85%,发生碰撞时,头盔缓冲层迅速吸收撞击能量,坚硬外壳可降低头部受到穿刺伤概率。

目前,辛集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对于新购入电动自行车的,可在购入点完成上牌手续。截至目前,全市共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196021余辆,上牌率达到93.11%,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守法出行意识明显提升。(辛集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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