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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孔新花)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沧州东光县河滨花园小区没有装修居住 物业费能否减免?”的问题。河北沧州市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对于售后没有装修且无人居住的空置住房,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说明,经确认后,物业服务费和电梯运行费按照标准的80%缴纳。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是沧州市东光县河滨花园小区的一名业主,交房后一直没有装修入住。想咨询一下相关部门,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减免一部分物业费和电梯费?
河北沧州市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关于修订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调整等级基准价的通知》沧价经费字【2012】27号第六条:对于售后没有装修且无人居住的空置住房,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说明,经确认后,物业服务费和电梯运行费按照标准的80%缴纳。
想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http://yglz.tousu.hebnews.cn/login.html
2、微信公众号留言
阳光理政官方微信主页下方“阳光理政留言入口”,河北新闻网官方微信主页下方“阳光理政”专区提交问题;
3、微信小程序留言
微信小程序搜索“阳光理政”点击“我有诉求”留言;
4、纵览新闻客户端
下载纵览新闻客户端,进入“阳光理政”专区,点击“我要留言”提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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