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环卫工岗位上中暑不治身亡

    ■律师:李师傅应被认定为工伤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北中宇律师事务所的李继刚律师,针对该案件,李继刚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死亡的属于工亡。只有案情不符合第十四条时,才可以按照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急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因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视为工伤。当同时满足这两个条款时应该以第十四条为主。而李师傅的情况完全可以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李继刚还告诉记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认定工伤死亡的应该得到丧葬补助金(补助金工资标准是6个月的河北省上年度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配偶享受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30%,孤寡老人则可以再增加10%)、一次性死亡补助金(48—60个月河北省的平均工资,而月数的多少则是根据供养人的多少决定的,一个供养人为52个月,两个供养人为56个月,三个供养人及以上为60个月)等赔偿。

    就工伤保险这个问题,李继刚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应该因为职工年龄和没有劳动合同而拒绝给职工入工伤保险,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免费为职工入工伤保险。而在李师傅的事件中,用人单位有责任补偿当事人未入工伤保险所产生的损失。”(燕赵都市报记者梁晓波 实习记者杜晓静实习生 贾晓婷、马冬伟)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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