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政局专门发通知
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越冬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蔡艳荣)采暖是否有保证?房子能不能住?根据民政部的通知要求,11月15日,石家庄市民政局发出《关于妥善安排好冬令期间灾民和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把解决灾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要对城市低保对象中“三无”人员、城乡受灾群众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取暖设备、燃料等取暖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按照各县(市)、区上报的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规划,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和修缮工作。对农村五保对象最大限度地实行集中供养,有效改善其居住和生活条件,提高供养水平。对于居住条件差、房舍破漏的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要采取有效方法及时帮助修缮或进行转移安置,保证他们安全越冬。

    要认真落实城乡医疗救助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力度,努力扩大对大病和常见病的救助范围,尽可能降低或取消起付线,提高封顶线。

    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逐村、逐社区进行排查,尤其是对灾民和城市“三无”人员、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和城乡大病重病的低保家庭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一户困难家庭不丢、一个困难群众不落。

【责任编辑:丁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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