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领域、各行业、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让广大群众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并通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创先争优浓厚氛围。
四、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
全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0年4月上旬—5月底)。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省、市、县(市、区)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二是制定方案。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10年6月—2011年6月底)。各领域、各行业、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此基础上全省统一开展“五项活动”:
1.“党性教育”活动。结合实施党员“双育工程”,充分发挥红色教育资源和各类培训基地作用,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基层党组织要在2010年“七一”前,集中一周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在职党员应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
2.“岗位奉献”活动。基层单位要围绕本地区本行业的中心任务,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组织党员开展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
3.“服务群众”活动。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和特点,确定系列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亮牌示范”活动。通过佩戴党徽、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计划地在各领域、各行业确立一批党员示范岗位,发挥带动作用。
5.“组织创新”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深化“一定三有”机制,健全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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