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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详解我省户籍改革新政策——
进城半年农民就可变市民

2010-12-08 19:43:35 来源:河北新闻网

    ◇无固定住所人员三个途径可落户

    “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再是进城落户的必备条件。有关人士介绍,无固定住所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落户问题:一是凡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允许本人同配偶、子女在人才交流中心地址落为家庭户;二是本地无直系亲属、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单位员工,户口可落入单位的集体户;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单位员工,可在单位集体户地址上建立家庭户;三是不符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单位集体户地址落户条件,以及租住房屋的人员,可由就业、经营、投资、生活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建立公共地址予以落户。

    对省外高校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毕业未满3年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只要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就可于择业前在我省县城以上城市办理落户。

    为方便群众,公安机关还将申请进城落户的审批环节由4个减为2个,整个办理过程将由原来的3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材料不全或交通不便等原因无法按时上报的,最多再延长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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