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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校车】河北省符合标准注册校车仅155辆

    ■建议:鼓励企业参与 呼吁校车上岗

    在这次递交的报告中,交管部门提出了诸多建议,其中包括教育部门应该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育系统的综合考评。学校要了解登记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掌握接送学生车辆、乘坐学生人数、驾驶人以及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报送辖区教育、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管部门备案核查。公安机关要严格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审查把关,与质监部门配合严格执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标准。同时规范通行管理,要求接送学生车辆要在车辆前后放置全省统一的接送学生车辆提示标识。交通运输部门要将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接送学生的客车全部纳入客运车辆严格管理,统筹规划运营线路,严把运输经营和驾驶人准入关,加强对参与接送学生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管,坚决取缔资质不全的客车接送学生。

    就校车的配备,报告提及,希望能借鉴相关经验,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多措并举,配备一批符合标准的接送学生车辆。一是可采取丰南模式,由政府出资购买专用校车,成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二是可利用县乡城市公交在学生下上学时段调整增加班次,提高运力,通过政府补贴减少学生乘车费用;三是鼓励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人参与接送学生,相关部门统筹规划,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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