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吴迟迟强调,因工作人员失误影响考生按时领取通知书,导致考生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今年继续对在河北招生的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确认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打印,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连同高校的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一同寄送给被录取考生,考生依据《确认表》和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