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联强生活区的居民常凑在一起议论:今年暖气费要捆绑从今年10月份到明年9月份的物业费。接到居民反映此事的热线后,记者昨日采访得知,目前相关物业公司对小区原住户已停止捆绑收费,但租房者则要提前缴纳物业费。
目前,社区警务室已加强对该物业公司收费的监督。对于捆绑收费的做法,律师称,此举剥夺了居民取暖权,居民可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
■ 居民 取暖费捆绑一年物业费
“我们小区物业称,取暖费和物业费捆绑交。”1日,联强生活区居民徐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前几天到小区物业交取暖费时,被要求缴纳从今年10月份到明年9月份的物业费。
当日,记者到该小区采访,十几位居民证实确曾有此事。
■ 物业 租房人要提前交物业费
随后,记者向入驻该小区的石家庄泽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了解得知,该公司目前对小区原业主已停止捆绑收费了。
该公司赵姓负责人解释说,“小区租房户较多,一些房东委托我们向租房户收取物业费。因为一旦他们没交物业费就退房,房东也不会交这笔钱。为此,我们会建议租房户提前交纳3个月至半年的物业费。”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租房户提前退房,会退还多收的物业费。
■ 律师 捆绑收费剥夺居民取暖权
采访中,记者见到该小区社区警务室民警也来该物业公司询问捆绑收费的事。该民警告诉记者,收到居民反映捆绑收费的举报后,已介入监督——“我们会每天过来监督他们是否停止了捆绑收费。”
本报“百人法律服务团”律师、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丽平也表示,按相关规定,物业公司不应向业主(包括租房户)捆绑收费,“否则,就是剥夺了业主的取暖权”。
赵丽平提醒,业主遇到捆绑收费,可与物业部门协商解决。实在解决不了,可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文/本报记者蔡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