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
网络时代更要守住法律底线
近期,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贴吧散布谣言,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衡水市公安机关快速反应,依法对传播谣言者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对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尊严,而且是对谣言的一种有力遏制。这对所有网民都是一个警醒:在任何话语平台上,坚守法律底线,都是应有的义务和担当。
网络世界是公共空间,是许多现代人心灵栖息的家园。每一个公民在网络里释放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有言论自由,却没有诽谤和造谣的权利。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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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