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清河县东郭庄村李东光染毛厂环境污染案
污染事实:清河县环保局发现李东光擅自建设2台锅炉和3个浸泡池,对毛渣进行染色加工,废水直接排入厂东水渠。
处理情况:已拆除生产设备,并依法立案处罚。
9.临西县南曹村8家铸造厂环境污染案
污染事实:临西县环保局检查发现临西县南曹村8家小铸造厂正在生产,负责人分别是丰德华、丰德波、丰德兴、丰德入、丰兴元、丰德生和邢学俊,每家建有1个冲天炉,经制模、熔炼、浇筑、磨砂等工序,生产电机壳,没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烟尘污染环境。
处理情况:已拆除生产设备,并依法立案处罚。
10.隆尧县小干言村徐宝云小硫磺厂环境污染案
污染事实:隆尧县环保局检查发现徐宝云擅自建设手烧炉2座,以磺土为原料生产硫磺,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气味难闻。
处理情况:已拆除生产设备,并依法立案处罚。
11.柏乡县北江村董玉刚皮革厂环境污染案
污染事实:柏乡县环保局、柏乡县固城店镇政府联合检查发现董玉刚擅自建设皮革厂并投产,建有11个转鼓,对动物皮毛进行脱油去毛鞣制加工,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废水直接排入自然坑。
处理情况:已拆除生产设备,并依法立案处罚。
12.威县赵文芳、路振桥、王银科、李连臣非法炼油案
污染事实:威县环保局先后对大赵庄赵文芳、郭家庄路振桥、红龙集村王银科、油坊村李连臣土法炼油作坊进行检查,发现4家土法炼油作坊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以废旧塑料为原料违法生产劣质油品,烟气直接排入大气环境。
处理情况:已拆除生产设备,并依法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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