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樊渭接到了抚宁县大新寨镇大石窟村发生森林火灾的报告。他知道,大石窟村靠近祖山景区,如果不及时扑灭,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樊渭在立即赶往现场的同时,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调遣扑火力量火速赶赴起火点。之后,他又迅速向省防火办和国家防火办报告,请求急调驻当地解放军部队、武警森林部队、专业消防队增援。
在指挥部制定灭火方案的时候,樊渭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对地形的了解,建议把整个火区划为4片,合理部署灭火力量,协调联动,分区扑救;实现空地配合,确保重点目标安全、人员安全。他的建议,为后来顺利扑灭大火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毁林、非法占用林地的案件越来越多,森林资源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樊渭是一条“钢铁汉子”;在案件执法和行政审批过程中,他更是严格办案、依法行政。涉及占用林地的项目,樊渭每一起都要到现场查看。樊渭的铁面无私让很多人心生敬畏,后来找他说情的少了许多。
在执法过程中,樊渭要求参与办案的人员集体讨论案情,杜绝因为个人处理案件而出现腐败现象。10年来,樊渭领导的执法队伍共办理行政案件600多件,刑事案件200多件,没有出现一起败诉的行政案件、没有出现一起办错的刑事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为执法过错引发的上访事件,70多名民警没有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河北日报记者 宋柏松
【人物心语】
“我就是一名护林员,要用毕生精力守护好那片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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