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一手抓考核机制创新完善,一手抓评比表彰清理规范
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大选任委主任刘建合介绍,2013年9月下旬,河北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干部考核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形成了干部考核新机制。新机制实行了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三考合一”的综合考核机制,把分散在部门的专项考核项目有效整合到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中,避免重复考核。同时,围绕“怎么考”更科学合理,组织部门着力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建立了“一定量、五评价”的考核评价机制。另外,干部考核新机制在指标设置上,坚持突出重点、少而精,可测量、可计算。对设区市考核的定量指标,由原来的27项精减为15项;对县(市、区)委书记仅设置了8项定量考核指标。
下大力气抓各类检查、评比、培训的清理规范。去年10月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监察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检查考核培训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严控相关检查,除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外,一律不得开展与考核培训评比达标表彰相关的抽查、督查、评查、检查等活动;各级各部门举办干部培训班,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举办单位向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提前申报计划,经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举办;各级各部门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批准的110个项目(省级20项、省级以下90项)实施。在日常审批管理方面,加大了审核力度,活动开展以来,共建议合并考核20个,建议精简考核指标133个,建议取消考核15个。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