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月26日讯(通讯员高金昌 记者常方圆)河北省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布2014年第1号消费提示,就春节期间消费市场集中消费高峰期,消费者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醒。据了解,春节期间,河北省消协将增加投诉受理人员,及时、快捷地为广大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问题。
春节期间,多数家庭采取集中大量购物方式进行消费,为获取利益的最大化,商家多会大量屯积货品,一些不法商家可能借机掺杂、使假、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尤其是销往农村集市。河北省消协提醒,在置办节令食品、饮品时,尽量选择正规的超市、便利店、商场等,不要购买走街串巷的“流动商品”,同时应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配料表和产品成分表。
春节期间是集中旅游的高峰期,河北省消协提示广大旅游者,切勿选择无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警惕低价旅游消费陷阱。选择旅行社时,消费者应注意旅行社及其分社、门市部有否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及“营业执照”等证件。出行前,消费者应与旅行社签订详细的旅游合同,合同内旅游线路、景点、交通、住宿、用餐、自费项目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力求全面、明确,避免含糊用语,消费者交款后要索要并妥善保存发票。
此外,春节期间逛庙会购买小吃或年货产品时,一定仔细观察其是否安全卫生、是否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庙会等场所销售商品大多不开具任何票据,消费者购买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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