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设施蔬菜、特色种植养殖等优势产业,沧州市及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与发展特色产业有机结合,带动全市农户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在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村能人、专业大户创办专业合作组织,抵御一家一户不能抵抗的市场风险,增强市场竞争力。全市各级农牧部门协调相关机构,积极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信贷、保险、税收以及生产销售等环节问题,并为合作社无偿提供大量的政策咨询。青县、泊头、肃宁等地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增多,规模逐步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995家,入社农户达35万户,占全市总农户的25%,合作社辐射带动非社员农户达40多万户。
与此同时,为严防以土地流转名义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国家农村土地政策,侵害农民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沧州市不断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督管理,结合全省统一的流转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全面展开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纠纷调处、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市16个县(市、区),173个乡(镇)建起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基本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全覆盖,为广大群众土地流转提供了有效服务。
(记者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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