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违法犯罪。坚持执法不讲情面,惩治没有例外,出重拳、下狠手,做到“真、实、快、准”。真,就是对大量信访举报逐一筛选、去伪存真,增强执法针对性;实,就是由领导包案,深入现场、明查暗访,实实在在解决环境违法问题;快,就是对查实的案件,快速出击、快速立案,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和人情干扰;准,就是对违法案件,依法依规准确定性,最大限度规范自由裁量权。2013年,全市共取缔“十五小”“新六小”企业282家,拆除马蹄窑169座,停产整顿20多家水泥矿粉企业和200多家岩棉、玻璃棉企业,对三河市东部矿山所有采石企业永久性关停,并实施生态修复,全市四家钢铁企业12台烧结机全部完成脱硫改造。严厉打击恶意倾倒废酸和污染物直排等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01件,全部依法立案处理,保持了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实现精良管理。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执法能力建设,2013年,申请市政府增拨专款1100多万元,增加监测用车5辆,更新购置10辆监察执法用车和其他必要装备。投入专项财政预算资金,启动“智慧环保”建设,构建全市智能化环境执法监控平台,对重点涉水、涉气排污企业、燃煤锅炉、主要河流断面等全部安装监测、监控设备,实现实时监控、立体监控、无缝隙监管,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