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调程序
1、报名。
2、资格审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和自我控制、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财经理论水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公文写作水平,以及会计等相关专业实务操作能力。
5、体检。
6、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7、办理有关手续。
四、报名要求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4月3日为报名时间。报名者到河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省财政厅办公楼912房间,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河北省财政厅公开招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或《河北省财政厅公开招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登陆河北财政信息网www.hebcz.cn下载后如实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简历1份。
5、文字写作能力方面的相关佐证材料(主笔起草的文稿、公开发表的文章等,其中主笔起草的文稿应附单位认定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
联系人:马桂生、路涛。
联系电话:0311-66650912、66650932。
邮 箱:mags@hebcz.gov.cn
河北省财政厅
2014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赵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