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表示查处取证难度大,关键还要靠良好驾驶习惯的养成。
□河北新闻网记者 苑旭森
夜间交通事故三到四成与滥用远光相关
4月23日晚9时,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道路照明情况良好,然而,短短5分钟内,记者就观察到9辆车开着远光灯疾驰而过,“晚上开车,如果对面开‘远光’,眼睛就会被晃得失明了一样,特别容易产生事故。”开出租车的刘永召师傅对“远光灯”深恶痛绝。
来自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我国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就占30%至40%,且呈不断上升趋势。
今年2月份的一起事故,让石家庄的私家车主马子龙至今想起来都有点后怕。“过年后拉着家人回石家庄,在北二环附近行驶时,被对面的远光灯一晃,什么都看不清了,一下子撞到了花池上。”相对于这次事故中人员无恙的幸运,4月1日江苏常州一起因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则造成了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肇事司机表示,由于反向车道有车打远光灯,不能看清道路情况,才引发了悲剧。
乱鸣车笛背后是司机过于关注自我而不顾及他人
如果说滥用远光灯带来的是直接危险的话,乱鸣笛则严重干扰了民众的正常生活。“本来睡眠质量就不太好,晚上一旦被车喇叭声吵醒,就再也睡不着了,关着窗户也隔不了那又高又亮的声。”家住石家庄市燕港怡园的王建中老人告诉记者,乱鸣笛除了影响休息外,过斑马线时被司机乱按喇叭,也往往让一些老年人的心脏受不了。
4月22日下午,记者在石家庄体育大街、东岗路等路段的多个地点进行现场体验,虽然车流人流量不大,但一些司机仍然按捺不住鸣笛。据记者观察,乱鸣笛最集中的时刻出现在红灯变绿灯时,后车急于起步,就不断按喇叭催促前车。另外,右转车碰上非机动车或行人过街,一些驾驶员也会鸣笛催促,而且还是持续鸣笛。
石家庄心理医院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高迪认为,城市人生活、工作压力大,一旦遇到不如意的情况,就会找出口宣泄,而汽车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更容易释放自己的负面情绪,而根本不会顾及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带来负面影响,甚至有人恶意为之。
部分司机不知灯光、喇叭使用规则
记者调查中发现,远光灯和喇叭被滥用有一个共同原因——部分驾驶员不了解正确使用的方法。记者随机采访的10位驾驶员中,能准确说出用法的只有5人。沧州某驾校的副校长冯晓乐也认为,对于驾驶员滥用远光灯、乱鸣笛,驾校在教学上负有一定的责任,“2013年驾驶员考试改革之前,由于当时涉及灯光、鸣笛的考试项目较少,这部分内容就没能引起师生的重视,也可以说从根上就不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58条、第59条、第62条对机动车远光灯和喇叭使用都做了相应规定。但交警在执法中很少对此类行为开罚单。
沧州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郭磊表示,查远光灯在执法上取证难度较大,目前装备的一些监控设备也不能准确记录开远光灯车辆的信息。但他也表示,随着各地高清摄像头陆续投入使用,这种局面会逐渐有所改变。
河北大学社会学系张岭泉教授分析说:“如果想单纯依靠技术、依靠处罚来治理乱鸣笛、滥开远光,那执法成本就太大了。”张岭泉表示,要想真正赶走“肆意妄为”的远光和鸣笛,更多时候要靠引导驾驶员文明驾驶,共同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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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确使用
远光灯、喇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于正确使用远光灯和喇叭作出过如下规定:
第48条第5项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58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59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第62条第8项 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河北新闻网记者 苑旭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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