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事特办获府河片区回迁户点赞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5-28 22:21:49 责任编辑:孙明霞

    惠及府河片区6000余户回迁业主

    河北新闻网5月28日讯(见习记者孔思远)5月21日,本网刊发了关于保定市府河片区回迁户提取公积金遇难题的报道。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特事特办,从今日起,保定市府河片区回迁户可以按照交纳房款日期提取住房公积金。回迁户表示要为政府点赞。

    上周,保定的荆女士向本网反映,2009年她家在府河片区的老房子拆迁,并在当年签订了购房合同,今年房子完工后,她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交房款,却被告知按政策只能提取2009年以前的。荆女士说:“按照2009年提取公积金,比按今年提少40000多元,这样的话就凑不齐房款了。”据荆女士介绍,在保定府河片区,还有很多像她这样遇到公积金提取难题的回迁户。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仔细研究,决定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特事特办的申请,拟按照交纳购房款的时间为府河片区回迁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已通过审批。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安嵩告诉记者:“按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我省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间确以购房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但是考虑到府河片区回迁户签订购房合同与交纳购房款时间相隔时间过长,情况比较特殊。我们决定特事特办,为群众排忧解难。”

    荆女士了解到这个喜讯后,高兴地表示:“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问题解决了,办事效率真高,我们要为政府点赞。”

    据了解,从今天起,保定府河片区回迁户可携带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到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交纳房款时间提取住房公积金,此政策将惠及6000余户府河片区回迁业主。

    新闻回顾:保定府河片区回迁户提取公积金遇难题 管理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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