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咧咧,体贴同志,一丝不苟、雷厉风行……陈彩凤,是我们身边一位平凡而实在的人。
“她个子不高,有点胖,常年都是穿警服,也不换发型,就是短发。她不化妆,也不逛街,那些女同志都比较关注的包儿啊,衣服啊,她从来不注重。她的心思都在工作上,她的时间也都花在了工作上。”
“可她很自信,很乐观。有一次我们一起去旅游,我只要跟她说,陈姐,这儿不错,我给你拍一张。她从来不扭捏,马上就站好了让我拍,姿势总是特别昂扬的。”
“她声音特别响亮,说话干脆。”
“她很关心我们科里的年轻人,我们科里算上我有三个民警是两地分居的,这么多年,过春节的时候,她从来没让我们值过班,都是她一个人替我们值。每个春节,她都得值四个班,每个班都是24小时。”
“她平时对我们要求特别严,可她又是从心里喜欢我们、觉着我们特别好。我们科过去有一个女警,别人给她介绍了个对象。陈姐说,你看看给她介绍的那个人,哪儿配的上她啊。我要是半夜想起这事儿来,都愁得睡不着觉。”
“她走路特别快,就好像觉得花在路上的每一秒钟都是在浪费时间,恨不得一步就走到目的地,赶紧该干什么干什么。”
“陈彩凤同志,无愧于自己,也无愧于人民警察的称号。”
这点点滴滴,汇聚起了一个真实的人。有人说,我们现在不需要从天而降的超人英雄,需要的是一个和我们擦肩而过的好人。
陈彩凤,就是这样一个曾经生活在我们身边的好人。她心里始终装着百姓、始终执着的完成着人民警察的责任、法制民警的责任。
“为人民负责,为警察的执法质量负责。”她做到了。
现在她离开了,但还有无数法制民警,会牢牢记住这句话,恪守这份执着。他们是依法治国最基层的实施者,有了他们,社会的公平正义,就会得到保障。他们会在监督公安机关执法公正这条路上,继续前行。
“我老姑特别喜欢孩子,我觉得她喜欢男孩儿,我大姑家生的那个小孙子,她可喜欢呢。”这是陈彩凤的侄女儿告诉我的。我想,陈姐一定很想看到她的女儿出嫁,看到自己的外孙。可惜,她没有等到那一天。
但她一定是无悔的,因为她用全部生命完成了自己的理想——执着于公安事业,执着于公安法制工作,用生命诠释出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