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王卫国、王文珩、董永水)为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推进司法公开,廊坊市开发区法院推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当事人通过《随案廉政监督卡》,可以对办案法官是否接受过当事人送的现金物品、是否让当事人报销费用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监督。一旦当事人反映有违反廉政纪律情况的,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会及时介入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
廊坊市开发区法院各业务部门设有兼职廉政监察员,负责将《随案廉政监督卡》发放到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评估拍卖等各类案件的所有当事人手中,做到“一案一卡、一人一卡”。卡上标有案号、案由、合议庭成员、当事人基本情况、监督事项举报电话和邮箱等内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结合全案的审理过程,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填写《随案廉政监督卡》上的监督事项,案件结案后一周内各庭室将《随案廉政监督卡》交到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存档。
此外,廊坊市开发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会不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和进行案件回访,对不按制度规定执行或弄虚作假的部门、案件承办人和书记员,将按制度中的责任追究规定予以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处理,影响恶劣的,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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