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玉杰)2013年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时,邢台县100余家石子生产企业被关停,今年初,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7家石子企业开始复工生产。复工后的石子生产企业更新了机器设备,效率和产能有所提高,同时由于新增了喷雾、加热等设施,耗电量有所增加。为了规范解决石子企业税收管理,邢台县财政局“以电控税”,截止到7月底,共征收入库税款529万元。
据介绍,邢台县财政局在实施“以电控税”的过程中,引入中介,确保征纳公正。针对企业生产整个计量过程,包括石料称重、产品产量、耗时耗电等都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记录,企业参与并签字认可,再由中介机构出具电量分析报告,并将测定结果作为征收税款的依据。
【责任编辑:王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