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10月4日前告一段落。其中“商家须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的规定,引发网购消费者和有关人士的热议——
“网购后悔权”如何真正实现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张晓健)车主小赵不久前网购了两件汽车养护用品,到货后感觉并不像网店说得那样好,于是与店方商量能否退掉其中一件,店方拒绝了小赵的请求,小赵为此一筹莫展。
事实上,网购时代,许多消费者都有与小赵相似的遭遇。分析原因,有的是消费太冲动,有的是买到的商品与网上宣传展示的有明显出入,甚至有的消费者网购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退货又往往陷入扯皮,只能后悔不已,让人徒增烦恼。
时下,被称作“网购后悔权”的新《消法》“七日无理由退货”再进一步,不执行的商家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甚至吊销执照。河北省消协投诉部人士说,这对改善网购环境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网购消费者的权益更有保障。
半年之后,“苦日子”真的到头?
新政将出,无疑让为数众多的网购消费者备感欢欣。经常在淘宝网上购买儿童用品的消费者刘女士称:“早就该这样了,因为网购时消费者只能从网店提供的图片了解情况,没法实际使用,有时候图片和实物相比,差别挺大。上周我给孩子买了个玩具,拿到货后才发现,材质太粗糙,也不环保,难道不应该退掉么?”她认为,除了一些鲜活易腐的商品等不宜退货外,绝大多数网购商品都应享受规定时间内无理由退货。
与刘女士意见不同,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推进,不少消费者欣喜之余,还不敢确信,“网购后悔权”如何真正落实?
今年3月15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最吸引消费者眼球的地方,便是第一次将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明确纳入法律中,即首度对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赋予了法律维权依据。当时,网民们纷纷点赞,着实欢呼了一番。
然而半年过去了,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效果不佳。据电商平台较为集中的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12315中心受理网络购物诉求情况分析,3月15日以来,五市共受理消费者网络购物诉求2.7万件,涉及七日无理由退货投诉占与新《消法》相关投诉总量的53.69%。
对此,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法律的框架下,一些细则不完备,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就具体问题各执一词,争议不断的结果经常让消费纠纷无法圆满解决。
有法有罚,权益进一步保障
有关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细则问题,河北省消协人士指出,如今网店遍地开花,经营的商品五花八门,各家网店都有自己的一套规避风险的办法,针对消费者退货更是设置重重障碍,即便一个行业在互联网经济的背景下,标准也没有整齐划一,立法“慢半拍”或者太笼统,很多时候更像是道德准则,结果导致法律公文“落地难”。网友小虫对此吐槽:3月便写入法律的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至今效果不佳,别让消费者的期待变成水中花。
同样作为网购消费者,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董萧指出,网购环境,除了讲诚信,目前更需要严格的法规以及可以操作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