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石家庄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查询大厅门口贴出《通知》,自26日起停止开具《住房查询证明》。当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出通知:经石家庄市政府批准,自2014年9月26日起,凡在石家庄市区域购买住房(含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实行限购,在办理合同备案和登记交易手续时不再收取《住房查询证明》。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赵威摄
26日起石家庄取消住房限购(图)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9-25 20:51:02 责任编辑:王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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