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马彦铭)作为人们出行就餐的重要场所,高速公路服务区具有人员流动性大、就餐人数多、风险隐患防控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为保障出行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河北省食药监局和省交通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联席合作机制,加强协作,做到信息共享互通,促进全省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
通知明确,根据我省服务区产权、经营模式、监管工作延续等实际,服务区产权单位对服务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服务区餐饮食品经营单位是服务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服务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对服务区内新开设的便民小吃、地方特色小餐饮等统一规划管理,完善配套设施,达到规范安全要求。严禁无证经营,严禁出租、出借、转让《餐饮服务许可证》。
相关部门将对服务区食品安全工作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