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国共产党在西柏坡召开了中共七届二中全会,集中讨论了彻底摧毁国民党统治,夺取全国胜利,并将党的工作重心从乡村转移到城市的问题。之后,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成了起草共同纲领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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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
民主理念令人感慨
进驻北平后,周恩来、李维汉代表中共中央同在北平的各民主党派的负责人频繁接触,商议通过成立新政协筹备会进行各项筹备工作的问题。
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宣告成立,周恩来当选为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副主任和起草共同纲领小组组长。由于即将建立的新中国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以把题目定为《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
这份《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除简短的序言外,分为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两大部分。同前述《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案相比,它删除了“人民解放战争的历史任务”一部分,在具体条文的规定上,增添了不少新的内容。这个草案初稿已经把重点放到国家建设方面,而且具备了在宪法颁布前作为新中国的根本大法所应包含的基本内容。
至此,经过各界人士的激烈商讨,多方征求意见,共同纲领的基础已奠定。1949年9月,共同纲领的起草工作进入最后阶段。纲领的名称随着政协名称的变动而改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同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开幕,29日,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终于在庆祝新中国成立的欢呼声中诞生。
王律说,今天回顾这段历史,共和国初期的民主理念和精神令我们感慨和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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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
三部大法从石家庄走来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正是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发展而来。
王律拿着上周六刚刚从拍卖会上拍得的新华社记者拍摄的20多张原版照片,“这些照片记录的都是1954年全国各族代表讨论审议并对宪法进行投票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