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6月5日讯(通讯员赵美珠 记者常方圆)从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石家庄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已获批准设立,正在紧张筹建。
据介绍,2012年至2014年,石家庄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行政、民事环境资源类案件175件,结案161件,结案率92%。近两年,环境资源类案件数量逐步上升,2014年上升明显,石家庄全市法院受理一审刑事、行政、民事环境资源类案件108件,占近三年受理总数的61.7%。在受理案件中,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多于行政、民事类环境资源案件。2012年至2014年,石家庄全市法院受理一审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38件,占刑事、行政、民事三类环境资源类案件的78.9%;民事类33件,占18.9%,行政类4件,仅占2.2%。从具体违法行为看,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多涉及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以及非法采矿等罪名。各区县案件分布并不均衡,长安区、平山县、赵县等法院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数高于其他基层法院。
石家庄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将专门负责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受案范围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种类型,实行环境案件集中管辖。石家庄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将负责审理辖区内涉及环境保护的第一、二审刑事案件;审理第一、二审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民事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民事案件;涉及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案件;审理涉及环境保护的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审查辖区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非诉执行案件;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审判业务的调研工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工作;积极与地方环保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