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赵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土地现场执行,贾某伟、马某彩当场向停住头社区村民委员会交付了争议土地,并商定由停住头社区村民委员会自行清除土地上的附着物。后停住头社区村民委员会在清除土地上的附着物时,遭到贾某伟、马某彩阻拦。
6月18日上午,赵县人民法院派6名执行员带领14名法警,在赵州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赶往执行现场准备强制执行,却在停住头村通往争议土地的路口,发现贾某伟、马某彩召集了40余人和一辆面包车,阻拦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当法院执行人员将妨碍执行的二人带离现场时,遭到多名人员围攻。围攻人员对执行人员进行辱骂、殴打,并抢夺和损毁执法器械,导致多名执行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后在赵县公安局介入后,执行人员才撤离现场,执行人员被围攻近三个小时。
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赵县公安局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对贾某伟、马某彩等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并对其它6名参与人员给予了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司法程序中。涉及的民事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案例2:
不满审判结果,桥西区一退休职工直接给了法院庭长一拳
石家庄市第二毛纺厂退休职工高某群有多起案件在桥西区人民法院诉讼。2015年3月,高某群因不满其中一起案件的审判结果,以复印卷宗为由,寻找借口辱骂并欲殴打接待他的主审法官。当该庭庭长赶来接待时,高某群朝该庭庭长右脸打了一拳,将其眼镜打落在地,抓伤其左脸,并扯掉衬衣纽扣三颗。随后法警将高某群制服。
经询问,高某群承认殴打法官的事实。鉴于高某群的恶劣行为严重妨害了诉讼秩序,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规定,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高某群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