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集中宣判七起污染环境案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9-09 14:55:57  责任编辑:赵耀光

    河北新闻网讯(实习生李茹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原付川)近日,邯郸市对7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案件共涉及19名被告人。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并处罚金一万元以上。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该市第二次对此类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据介绍,此次集中公开宣判分别在峰峰矿区、邯郸县、永年县、鸡泽县、肥乡县、广平县等6个县区法院进行。这7起案件中有3起案件为非法从事电镀加工过程中私自排放有毒废水犯罪行为,另外4起涉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废酸、废油等危险废物犯罪行为。

相关新闻

邯郸市对9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2015-07-22 09:29:20

日前,邯郸市对9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近年来,邯郸市两级法院加大了对污染环境案件的审判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一审审结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21件3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上的19人。

邢台市三起污染环境犯罪案公开宣判

2015-07-13 16:19:54

7月9日,本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威县人民法院和清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三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利用地下渗井排污等,三名被告人均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河北省法院宣判36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涉及8个地市

2015-07-10 09:36:18

省法院集中宣判了36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涉及石家庄、邯郸、沧州等8个地市。威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