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直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23日开始

2016-03-11 13:48:10  来源:沧州日报 责任编辑:赵耀光
今年沧州市直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包括复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申报从3月23日开始,3月30日截止。

    20个病种可在门诊就医报销

    1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市直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包括复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申报从3月23日开始,3月30日截止。

    符合申报的20个病种包括陈旧性心肌梗塞、冠心病心功能不全、高血压性心脏病、高血压性肾病、脑梗塞、脑溢血后遗症、糖尿病合并冠心病、糖尿病肾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合并白内障、糖尿病合并肢体感染溃烂、肺心病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氏综合征、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致关节畸形伴功能障碍、精神分裂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机能亢进。

    申报分为首次和复查。其中,复查人员为2012年认定为慢性病以及2012年参加慢性病复查继续享受慢性病待遇且现仍在职的参保职工。符合条件者可到所在单位填写申请表或复查表,并按规定提供其他所需材料。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包括复查)的参保人员,须参加人社局医保科组织的体检,并经专家委员会鉴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一家,作为本人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500元以上部分,在职职工按70%比例报销,退休人员报销73%。单个病种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500元,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记者韩学敏)

相关新闻

临漳县提高城镇职工慢性病报销标准

2015-12-15 16:15:31

从临漳县人社局获悉,为提高城镇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临漳县依据上级文件,将职工慢性病报销标准提高。

秦皇岛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开始申报

2015-11-05 10:58:49

日前,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于11月2日至30日(工作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经相关医疗专家评审合格后发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证》。

热门推荐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6
  • 新闻热线:0311-67563366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