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洪轩 河北日报记者宋柏松)为有效控制和减少车体脏污机动车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改善交通环境和生活环境,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日前开始对机动车辆车容不整洁、污损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执勤交警发现道路行驶的脏污机动车后,将进行拦截查处,对驾驶员予以处罚或警告。对被初次查处该项违法行为的车辆及驾驶员予以警告,扣留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应当接到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单文书起4小时内清洗车辆。再次被查处且有污损号牌行为的,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恶劣天气除外。该项违法行为的警告有效期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