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2015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启动。
申报采取打分制,包括3类指标,其中Ⅰ类指标2个,Ⅱ类指标50个,Ⅲ类指标4个。Ⅰ类指标主要包含两个:企业在申报前3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含)以上企业。Ⅰ类指标为“一票否决”项,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企业,不能申报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申报原则为企业自愿、逐级申报,主要侧重厂矿等具体生产经营单位。每个市推荐3-5家,中央驻冀企业、省属企业各推荐1-3家,其中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所占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省安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市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进行抽查,根据抽查情况和申报材料,由专家组综合评判确定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命名为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李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