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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号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推进方案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6-04-26 08:58:16 责任编辑:孙明霞

    根据1号提案的6项建议,按照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各承办单位具体责任为——省水利厅负责汇总各承办单位办理意见,起草1号提案答复意见;省发改委负责对1号提案中环保基金、生态涵养、市场合作、负面清单、水价改革、提效降耗、节水减排等建议提出办理意见;省环保厅负责对1号提案中污染治理、水源保护、环保监督等建议提出办理意见;省农业厅负责对1号提案中种植结构、循环农业等建议提出办理意见;省住建厅负责对1号提案中居民节水、海绵城市、黑臭水体、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等建议提出办理意见;省财政厅负责对1号提案中生态补偿、滦河整治、资金投入、以奖促治、融资体制、水资源费改税等建议提出办理意见;省南水北调办负责对1号提案中配套建设、用足江水、延伸供水等建议提出办理意见;省委宣传部负责营造1号提案宣传氛围,对1号提案中宣传教育等建议提出办理意见。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周密研究部署,定责任、定进度、定要求,确保各项办理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精心做好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确保1号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省水利厅要加强与省政协、农工党省委和各会办单位的联系沟通,主动邀请提案委员全程参与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解决问题的关键,提高办理质量和委员满意率。要加强与会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主动对接,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共同推进办理进程。要做好开门办案及走访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发动社会各界建言献策,争取委员及社会各方的支持。将1号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实行月调度制度,明确专人盯办、催办、督办,确保落实到位,让提案者和广大群众满意。加大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提高公众惜水爱水的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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