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小区可请“管家”或成立业委会
因为小区私装地锁导致消防通道被占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保障小区消防通道的畅通,新华区石岗街道办事处曾联合多部门在柏林北区进行过拆除地锁的集中整治,共拆除地锁200余个,效果不错。对此,辖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说,维持这一现状,除了依靠居民自觉外,就是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联盟街道办也在联盟小区开展过地锁集中整治工作,“若想解决老小区私装地锁问题,应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比如为这些小区请‘管家’或成立业委会,对小区停车进行统一管理。”联盟街道办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联盟小区已经成立了业委会,下一步,业委会计划加强小区停车管理。
记者获悉,新华区宁安小区业委会管理经验值得借鉴。据小区业委会主任王凤林介绍,宁安小区作为一个老小区,入住至今从未出现私装地锁现象。从2005年8月起,小区业委会都是以30元/月的机动车占地费对小区车辆进行规划、管理,这笔费用收上来后,三成交给物业,七成由业委会管理,全部用于小区建设和服务居民,诸如二次加压设备、门禁系统安装、组织中老年人出游等,每年他们都会公布收支明细账,日渐得到居民认可。
联合执法不失为好办法之一
昨日,记者查阅《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规定: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擅自在居住区公共区域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住房承建单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擅自在道路居住区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且要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在小区圈地占车位侵害了全体业主的权益,应受惩处。他说,目前,针对这一行为,规划、房管等多个相关部门都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但由于各个部门间的法规执法主体不明,再加上可操作性差,时常会出现“多部门都该管,可又都不管或不好管”的窘状。同时,街道办事处又不是执法主体,才会导致这一现象愈演愈烈。他建议效仿北京,出台详细的停车管理办法,根据管辖区域不同,由一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来遏制这一乱象。
北京一居委会对停车统筹规划
拆除小区地锁3年无反弹
老旧小区拆地锁真有那么难吗?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北京海淀区学院路街道二里庄小区3年前拆除地锁,至今无反弹。这一成功经验,或许值得石市老旧小区借鉴。
据悉,由于车位紧张,2010年前后,二里庄小区“冒”出360多个地锁,居民怨声载道。2011年6月,居委会联合物业、城管、民警和街道巡防队等多部门将地锁全部拔除,无反弹的秘诀在于居委会对停车空间的统筹规划。拔地锁前,居委会先对小区进行封闭管理,设置三个机动车出入口,并聘用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在出入口设岗亭。社区居民凭车证刷卡进出,社会车辆如要进入小区需要领卡交费;拔地锁后,居委会又将废弃地铺装成生态停车场;同时与小区内的单位协商,开放闲置院落供居民停车,拓展出50多个停车位。后来,又开始实行单向行驶、增设挪车电话服务等,为居民提供更多停车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