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软件叫代驾,发生事故谁赔偿

2016-05-12 10:30: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郑晓娟
只需在APP里做相关操作,代驾司机就会上门服务,然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代驾人、手机代驾软件运营商及保险公司,究竟谁来付出代价?

    就案说法

    河北新闻网讯(曹蓓)只需在APP里做相关操作,代驾司机就会上门服务,然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代驾人、手机代驾软件运营商及保险公司,究竟谁来付出代价?

    家住上海的陶某骑着电动车回家时被一辆小轿车撞翻在地,事故发生后,陶某入院治疗,共计花费医药费3.6万元,经鉴定中心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经交警认定,小轿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特殊的是这是一起涉代驾软件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当晚,车主潘某在饭店饮酒后通过某电商公司运营的E代驾手机软件联系了代驾服务,该电商公司接单后将信息发给了代驾司机赵某,随后赵某赶到潘某所在饭店,并与潘某签订代驾服务确认单后,驾驶潘某的小轿车上路,之后与陶某发生了交通事故。

    陶某找代驾司机赵某索赔,赵某以自己履行的是职务行为而拒绝赔偿,陶某又找到某电商公司,该公司表示赵某并非公司员工,事发时并非是职务行为而不予赔偿,但从人道主义出发垫付了3.59万元的医药费。

    2014年10月,陶某将代驾司机赵某、车主潘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付医药费等损失11.79万元。审理过程中法院依职权将某电商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2015年3月,一审法院判决某电商公司、保险公司赔偿陶某医药费等12.66万元,由于该笔损失可在交强险以及商业三者险保额内足额赔付,故某电商公司无需再支付赔偿费用,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律师代理费以及停车费,法院判决由某电商公司全额赔偿。由于该公司之前已经垫付医药费3.59万元,扣除这部分损失后,其余部分由陶某予以返还。

    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理赔这没有疑义,问题是代驾司机赵某与电商公司之间是何关系?第一,委托代驾服务协议为潘某与电商公司之间签订的,代驾司机赵某并非协议当事人,他是接收了电商的指令实行代驾。第二,代驾司机赵某系电商公司考核并认可的代驾驾驶员,服务过程中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穿着统一制服,佩戴胸卡,也就是其在工作时间内接受公司的管理。第三,代驾司机赵某根据公司指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对代驾费没有议价权,仅以付出的劳动获取相应报酬。故法院认为在本案中符合雇佣关系的一般特征,因此代驾司机赵某事发时是在执行职务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之规定,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陶某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损失部分应由电商公司承担。

    根据被代驾人是否给付报酬,可分为有偿代驾和无偿代驾。在无偿代驾中,代驾人与被代驾人之间通常是亲戚、朋友、同事等,双方应为帮工关系。车主是运行利益的受益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赔偿责任应由车主承担;在有偿代驾前提下,无论代驾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名义行驶推出代驾服务,均在被代驾人与代驾人或代驾公司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机动车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享有者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代驾人或代驾公司应当对代驾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机动车车主或被代驾人等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代驾人或代驾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车辆脱保即未缴纳交强险,车主须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如果代驾人没有审核车辆有无脱保等情形,代驾公司可按照内部约定,根据过错大小可对代驾人进行追偿。

    这是全国首例涉代驾软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做出的判决,此案给正处于“野蛮增长”的代驾行业提了个醒,也为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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